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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

综合实训中心(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项目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
发布者:规划建设处             发布时间:2016-12-16 08:56:00       浏览次数:

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综合实训中心(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项目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

比选公告

1.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1.1招标人名称: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1.2招标人地址:衡阳市珠晖区狮山路20号

2.比选条件

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综合实训中心(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项目已经衡发改社〔2014〕2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资金及自筹资金。现采用公开比选方式,选定招标代理机构,承担该项目工程的招标代理工作。

3.项目概况与招标代理范围

3.1项目地点: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院内及珠晖区洪塘村;

3.2建设规模:新建综合实训中心(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1栋,四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约14226㎡;

3.3投资额度:项目总预算约5817万元;

3.4招标代理范围:项目代建单位招标代理,具体代理任务在招标代理合同中明确;

3.5比选依据:本项目根据《湖南省代建单位招标投标办法》(湘发改招[2013]691号)和《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办法(试行)》(湘发改代建[2015]396号)规定执行比选。投标人提交书面报价从低至高排名,前1~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履约能力,须同时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乙级及以上资格和工程招标代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营业执照和资格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分公司比选;

4.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工程招标代理专职人员证书;

4.3近3年没有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有关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受到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以公司注册地或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包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为准;

4.4至少提供一个近3年内,从事过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业绩的合同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报名和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招标代理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16年12月16日(星期五)、19日(星期一)、20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专职人员证书复印件、公司注册地或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3年无行贿犯罪证明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到原衡阳市物价局四楼会议室(华新开发区延安路14号)获取比选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1230(星期五)9整,地点为原衡阳市物价局四楼会议室(华新开发区延安路14号),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比选;

6.2.投标人须派其授权委托人(授权人必须是本项目专职负责人)参加比选,须持本人身份证,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任本项目专职人员的专职人员证、公司注册地或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等原件参加比选;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董振中

电 话:0734-8346126、8377177(传真),17775618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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