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工作作风建设,提高管理工作效率,强化服务意识,为来访办事人员提供优质、高效、满意的服务,特制定本指南。
1、热情接待来办事的施工单位人员,做到文明、礼貌、耐心细致地作好服务工作。
2、各工作现场代表为各工程项目的首问责任人。
3、首问责任人要了解对方的基本情况和要求,按照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引导其到相关业务科室办理业务,首问责任人负责配合相关科室(岗位)工作。属于职责范围内能够立即解决的,应立即进行协调、办理,不能立即解决的,要及时向分管领导请示汇报。
4、对施工单位办事人员提出的办理事项,实行限时办理制。具体期限如下:
(1)只要是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应马上办理;确实不能立即办理的要说明原由,并告知何时办理,一般均应在当天办理,最迟不能超过两天。
(2)对于需要协商其他部门办理或会同几个部门办理的事项,应在受理之日起7天内办理完毕。
(3)对于需经会议研究后办理的事项,在10天内办理完毕。
(4)对于不符合规定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办理的,要耐心地说明理由和原因,并在3天内作出明确的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