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
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的解读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2021年我厅修订出台了《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湘建建〔2021〕199号,以下简称《细则》)将实名制管理纳入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内容,为进一步规范相关工作,结合本省实际,我厅制定了《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一、制定《通知》的背景和必要性
根据各地反映,因春节假期、疫情等因素叠加影响,很多在建项目处于停工或半停工状态,关键岗位人员无法正常到岗履职。如仍按《细则》实施,则此类项目实名制管理情况评分均为0分,无法客观公正地评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且会对企业招投标造成较大影响。需要制定《通知》,进一步完善实名制管理计分规则。对原考评制度进行补充和完善,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标准化考评工作,促进项目考评结果客观公正,强化“市场”、“现场”联动。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共分两条。
第一条是完善季度内无有效月份的项目实名制管理计分的规定;
第二条是要求各地进一步压实实名制管理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各项制度,为建筑施工安全提供坚实保障。
三、《通知》的依据和制定过程
《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14〕111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
制定过程:《通知》(征求意见稿)已公开征求了厅相关处室、市州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和部分企业意见,已根据收集到的反馈意见对文件进行了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