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规则制度 · 部门制度 · 正文

部门制度

变更规定说明
发布者:规划建设处             发布时间:2015-06-22 12:19:17       浏览次数:

 

变更规定说明

1.各部门提出工程更改申请时应填写《工程变更事项申报表》。

2.变更程序的处理原则上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变更事项申报审批阶段;第二阶段为工程变更实施费用和工期申报审批阶段。

3.工程变更内容中必须明确变更的原因、尺寸、数量材料、人工、机械台班等工程量。

4.审批中的相关单位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项目监理。

5.提议工程变更应从有利于工程出发,或加快竣工,或降低费用,或提高工程效率和价值、或提高安全性以及满足政府要求。

6.所有工程变更必须经过建设单位的签发方可实施。

7.工程变更权限:5000元及以下由规划建设处处长审批;500030000元由分管副院长批示;30000元及以上由院长批示。

 

 
 
 
 
上一条: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基本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版权所有:2022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通讯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狮山路20号   招生热线:0734-8378042  邮编:421002